法庭庭审中发生当事人和旁听人扰乱庭审秩序,你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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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9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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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0 19:30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扰乱法庭秩序的,审判长应当按照具体情形分别处理:
(一)情节较轻的,应当警告制止并进行训诫;
(二)不听制止的,可以指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
(三)情节严重的,报经*院长批准后,可以对行为人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四)未经许可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的,可以暂扣存储介质或者相关设备。
当然,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上一级*申请复议。就是说,可以请上一级*重新考虑处罚决定。
另外,对于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或者,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根据我国《刑法》第309条的规定,会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