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8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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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4 13:37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进行仲裁。因此,如果员工在仲裁中获得了胜诉,公司应该会依照仲裁结果进行相应的赔偿。但是如果公司已经办理了减员手续,并且已经支付了员工应得的赔偿,那么公司就不再需要额外赔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