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8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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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0 00:20
工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工业用地到期后可以提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依法补缴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