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合同违约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7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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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12:53
这个问题你是问对人了,让百度知道之星来回答你!我的回答只是就事论事,希望对你有帮助。
1、如果你强硬的要收回,违反了《合同法》第107条,对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或者要你赔偿损失。
2、虽然你的租赁合同里面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但是我国的《合同法》第113条和114条里面对违约金有明确规定。
按照第113条,你要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直接损失一般包括装修的折旧,处理货物的经济损失等。其实这些都是小头,主要是“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这个才是大头的!
例如:如果他继续租你的铺面,他每个月预计可以赚10万,他再经营1年半(也就是18个月),可以赚180万。而这个180万属于预期收益,是“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假如因为你违约提前收铺让他赚不到,那么,你就要赔偿!
以后即使你再租给其它人,有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具体的违约金,你假如违约,也是要赔偿这个“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
3、如果他按照第113条的规定向*起诉,你是很难胜诉的。而且你属于违约的一方,连诉讼费用都会要你出。
所以,从诚信的角度,我建议你不要提前中止租赁合同。另外建议你要算清楚经济帐,自己做生意能否赚到比违约金还多?
4、如果对方有违反租赁合同的地方,你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如果对方的经营有违反法律的地方,你让执法部门来查处他,如果封了他的店,就可以中止合同。
如果合同有违反第52条和54条的地方,你可以到*申请撤销租赁合同。具体你看一下下面链接的第13章租赁合同,第212-236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http://www.sz.gov.cn/gsj/zcwj/ht/200809/t20080909_36944_5152.htm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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