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7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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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6 19:50
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是两码事:违法以后,只有达不到刑事处罚的才进行治安处罚。因此,不管多少次治安处罚,只要达不到犯罪程度,都不会进行刑事处罚。但是,作“以罚代刑”处理的,后来在追诉时效以内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