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离职,但是去年的奖金还有一部分没发,请教各位如果我离职,剩下的部分奖金可以要到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9 09:01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11:19
去年奖金属于你已得财产,只是因公司状况不好而迟发,所以你可以要到,如果公司拒不支付,你可以申请仲裁。如果你要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要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款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勿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并且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47条为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希望对你有帮助!追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款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同之前有人说的
“奖金并不是属于基本工资的范畴, 是对于你工作的奖励, 可以给也可以不给。”这个怎么理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11:20
要不到的。 奖金并不是属于基本工资的范畴, 是对于你工作的奖励, 可以给也可以不给。
不需要去仲裁, 结果绝对如我所说。 不给你是没有办法的,建议拿了再走,不相信去你们当地劳动保护部门咨询, 结果跟我说的应该一致。
不要去看劳动法,每个城市, 包括每个地区对条款的解读是不一样的,同一个事情在不同区处理结果截然不同。但是对于一些常见劳动纠纷, 已经达成了共识, 所有仲裁部门统一口径。你看以上的条例完全没用。
举个例: 劳动法规定不足额支付加班工资, 企业方要进行补偿。 但是实际操作中,微乎其微的人拿到了补偿, 为什么, 你无法取证。 说真话, 我真心希望如上面朋友所说,你能通过法律仲裁等渠道拿到奖金,别便宜无良老板,但是, 几乎是不可能的。
或者, 还有个更好的办法, 不过这招阴了点, 呵呵。 你还是先咨询下你们区的劳动保护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11:20
我的建议是先不要离职,追着公司要去年的奖金,可以找医院给你开一个月病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11:21
你可以去仲裁具体的问一下 应有的都会发给你 可能时间有点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