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09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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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05:42
可以咨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依据《**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47号),国土资源部的主要职责是: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和海洋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三)监督检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海洋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海洋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六)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收购管理办法,制订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