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生命全文 施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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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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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1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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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贝特•施韦泽(1875~1965)是现代西方具有广泛影响的思想家,他创立的以“敬畏生命”为核心的生命伦理学是当今世界和平运动、环保运动的重要思想资源。本文拟从“敬畏生命”的含义、理论基础、生命的价值序列等方面,全面分析这一理念,同时将这一理念与佛教的“不杀生”戒加以比较,以此印证施韦泽生命伦理学的普遍人性基础,并进而展现佛教戒律的现代价值。
一、丛林医生——非洲土著与欧洲道德
1875年,施韦泽诞生于德、法边界阿尔萨斯省的小城凯泽尔贝格。在本世纪,此地数易其主。施韦泽前半生持德国护照,现在人们称其为法国思想家。阿尔萨斯人素操德法双语,因此,施韦泽惠益于德、法两种文化。
施韦泽出身于牧师家庭,他的父亲、外祖父、舅舅都是*教新教的牧师。施韦泽在宗教环境中长大。童年时代,父亲每天晚上真诚朴实的祈祷,给予他终生的精神支持,使他毕生坚持*教道德信仰。
少年施韦泽天性敏感善良,经常因怜悯受虐动物而陷入沉思。他成年后回忆,每天晚上结束祈祷之后,他暗地里还用自己编的祷词为所有的生物祈祷:“亲爱的上帝,请保护和赐福于所有生灵,使它们免遭灾祸并安宁地休息。”(注: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页。)在青春期,施韦泽表现出追求真理的狂热,多思好辩,富于叛逆品性。牧师劝谕他“在信仰面前必须停止一切思考”,他辩解:“我们必须思考。我们必须通过思考理解最崇高的思想。这种确信以欢快的热忱充实着我。”(注:陈泽环、朱林:《天才博士与非洲丛林——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阿尔贝特•施韦泽传》,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16页。)
施韦泽18岁开始大学生活,他在斯特拉斯堡大学同时学习神学、哲学和音乐。在24岁时,他以《康德的宗教哲学——从〈纯粹理性批判〉到〈纯粹理性界限内的宗教〉》一文获得哲学博士学位。次年成为神学博士,论文题目是《19世纪学术研究和历史报道基础上的圣餐问题》。其后,他先后担任圣尼古拉教堂的助理牧师与斯特拉斯堡大学的新教神学教师。
施韦泽的思想深受那个时代的启蒙主义影响,强调理性精神。他以科学的方式分析《圣经》,将耶稣作为一个真实的人进行实证的考察,“反对至今关于耶稣生平的解释”(注:陈泽环、朱林:《天才博士与非洲丛林——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阿尔贝特•施韦泽传》,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页。)。他认为,作为一个历史人物,耶稣并没有超脱当时的思想观念,他的独特之处是强调了爱的伦理,伦理是*教的本质。对上帝的爱必须在对人的爱中证实。不是历史上的耶稣,而是耶稣所体现的伦理精神,才是世界的征服者,才有益于时代。施韦泽的观点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半个世纪以后,著名神学家巴拉德这样概括施韦泽的神学研究成果:“施韦泽的著作完全否定了*教正统。他只保留了对其父亲布道的共鸣,即突出宗教的伦理要求。施韦泽难以想象任何有关人格神的观念。”(注:陈泽环、朱林:《天才博士与非洲丛林——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阿尔贝特•施韦泽传》,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1页。)在理性主义的指导下,施韦泽将伦理看作文化的本质。
1896年,圣灵降临节的一个早晨,施韦泽的心中突然涌起一股深刻的幸福感,他觉得自己没有权利把幸运的青年时代、健康和才能当作理所当然的东西接受下来,而应当为缓解他人的痛苦服务,于是他作出一个决定:“30岁以前献身于传教、学术和音乐活动。然后,如果我在学术和艺术方面实现了预定的目标,就要作为一个人走直接服务的道路。”(注:陈泽环、朱林:《天才博士与非洲丛林——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阿尔贝特•施韦泽传》,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页。)
1904年,在哲学、神学和音乐方面已经拥有巨大声望的施韦泽听到了刚果传教站缺少医生的呼吁,他即刻意识到这就是自己直接服务众生的形式。他决定履行早年的誓愿,到非洲行医。历经9年的学习准备,他获得了行医证和医学博士学位。1913年,在退出一系列神职机构和辞去大学教职后,施韦泽到了非洲。他在加蓬的兰巴雷内建立了丛林诊所,在此服务了半个多世纪,直到1965年逝世。他被称为“非洲之子”。
1915年,置身非洲丛林与河水间勃发的生命世界,追念第一次世界大战蔑视生命的悲剧,施韦泽创立了“敬畏生命”的理念。他将伦理学的范围由人扩展到所有生命,为20世纪千疮百孔的欧洲道德指出了新路,成为世界和平运动与环境保护运动的指针。作为一名医生,施韦泽医治了无数的非洲土著,更拯救与康壮了欧洲的道德。他于1954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二、“敬畏生命”的含义
“敬畏生命”是施韦泽世界观的基石,其基本含义是:不仅对人的生命,而且对一切生物和动物的生命,都必须保持敬畏的态度。保持生命,促进生命,就是善;毁灭生命,压制生命,就是恶。这是道德的根本法则。他说:“善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这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原则。”(注: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9页。)
把伦理的范围扩展到一切动物和植物,是施韦泽生命观的重要特征,也是现代环保运动的重要思想资源。施韦泽认为,“只涉及人对人关系的伦理学是不完整的,从而也不可能具有充分的伦理动能。”(注: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8页。)“实际上,伦理与人对所有存在于他的范围之内的生命的行为有关。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他才是伦理的。”(注: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9页。)“体验到对一切生命负有无限的责任,只有这种普遍的伦理才有思想根据。有关人对人行为的伦理绝不自满自足,它只是产生于普遍伦理的特殊伦理。”(注:陈泽环、朱林:《天才博士与非洲丛林——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阿尔贝特•施韦泽传》,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5页。)我们不仅与人,而且与一切存在于我们范围之内的一切生物存在着联系,对一切生命予以尊重,关心它们的命运,这较只涉及人的伦理学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和活力。“由于敬畏生命的伦理学,我们与宇宙建立了一种精神关系。我们由此而体验到的内心生活,给予我们创造一种精神的、伦理的文化的意志和能力,这种文化将使我们以一种比过去更高的方式生存和活动于世。由于敬畏生命的伦理学,我们成了另一种人。”(注: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8页。)
施韦泽的生命观源于他长期以来对西方近代文明的不满。在西方近代知识谱系中,人是万物之灵,是世界的主人。特别是工业*以后,伴随着人的实践能力的增长,人类普遍乐观地认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可以征服世界。但20世纪人类的发展打破了这种盲目的乐观,对大自然和其他生命的藐视给人类带来了灾难。施韦泽的“敬畏生命”理念由此应运而生,获得了广泛的反响,应当说,他把到了这个时代的病脉。
施韦泽的“敬畏生命”理念有其深厚的*教文化根基,有人说这是中世纪圣弗兰西斯科•冯•阿西斯(1182—1226)思想的复活,施韦泽也深以为是。阿西斯早就宣告,“人类与生物建立兄弟般的关系正是来自天国的福音”(注: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4页。),但在长时期内,他的听众不打算在地球上实现这一福音,施韦泽帮助他推进了这一使命的完成。
“敬畏生命”理念同样呼应着东方的古老智慧。至少在2500年前的印度,尊重一切生命就已经是普遍的道德原则,这就是佛教的“不杀生”戒。佛教戒律是佛教徒实际生活的准则,通过守戒,佛教徒成就自身,奉献社会。在佛教最基本的“十重禁戒”(注:“十重禁戒”为出家沙弥所守,指杀、盗、淫、妄、酒、议说佛教徒的过失、自赞毁他、悭惜财法与毁谤布施、嗔心并不接受他人追悔、谤佛法僧三宝,见《梵网经》卷下。)和“五戒”(注:“五戒”即“十重禁戒”的头五种,为在家佛教徒所守。)中,第一条就是“不杀生”。“生”包括人及一切畜生。触犯此戒即构成破门罪,丧失了佛教徒的资格。“不杀生”是佛教生命观的集中体现。
佛教传入中国后,为更彻底地恪守“不杀生”戒,中国佛教提出了“素食”的要求,禁止食用一切动物。中国的天台宗大师湛然还提出了“无情有性”的说法,即不仅有情的动物有佛性,可以成佛,即使无情的草木瓦砾也有佛性,也可以成佛。湛然的思想为尊重一切生命和大自然提供了理论根据。
施韦泽在创立“敬畏生命”原则的时期还不知道佛教的这一戒律,后来他对印度思想作了专门研究,写了《印度思想家的世界观》一书,对印度伦理学的普遍性予以高度评价。施韦泽摘记了一条箴言:“决不可以杀死、*、辱骂、折磨、*有灵魂的东西、生命。”(注:陈泽环、朱林:《天才博士与非洲丛林——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阿尔贝特•施韦泽传》,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0页。)他至为赞叹印度思想所强调的人的伦理行为不仅与同类有关,而且必须与所有生命有关这一原则,他批评欧洲哲学直到今天还在回避伦理要求的无限性问题。
从古老的佛教所提出的“不杀生”戒,我们可以看出施韦泽“敬畏生命”原则所蕴含的人类普遍本性。尽管许多人认为像对待人类自身一样对待一切生命是不可想象的,但这是人类发展的必然自觉,施韦泽对此表现了乐观的态度,他说:“任何新的真理的命运总是受到嘲笑。例如,对于黑人同样是人,他们需要得到人的关怀的看法,就曾被认为是荒谬可笑的。现在,人们认为敬畏任何生命这种理性伦理学的严肃要求太过分了。但终有一天,人们将改变看法。不管需要多长时间,大众终将认识到,漫不经心地牺牲生命违背真正的伦理。普遍伦理对一切生命负有责任。”(注:陈泽环、朱林:《天才博士与非洲丛林——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阿尔贝特•施韦泽传》,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7页。)
三、“敬畏生命”理念的基础
敬畏一切生命原由何在?“敬畏生命”存在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呢?施韦泽认为,这就是生命之间存在的普遍联系。人的存在不是孤立的,它有赖于其他生命和整个世界的和谐。人对其他生命的关怀根本上是对自己的关怀。
生命存在于相互联结之中,人应当懂得其他生命意志,并与它休戚与共。“原始的伦理产生于人类与其前辈和后裔的天然关系。然而,只要人一成为有思想的生命,他的‘亲属’范围就扩大了。”(注:陈泽环、朱林:《天才博士与非洲丛林——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阿尔贝特•施韦泽传》,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1页。)“我们的生命来自其他生命,其他生命来自我们的生命,这一生理学上的事实在精神意义上特别重要。”(注:陈泽环、朱林:《天才博士与非洲丛林——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阿尔贝特•施韦泽传》,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1页。)作为伦理的生命,人应始终努力成为自觉和慈善的人,力所能及地扬弃生命意志的自我*,捍卫真正的人道和解救痛苦。施韦泽说:“我们越是观察自然,我们就越是清楚地意识到,自然中充满了生命……每个生命都是一个秘密,我们与自然中的生命密切相关。人不再能仅仅只为自己活着。我们意识到,任何生命都有价值,我们和它不可分割。出于这种认识,产生了我们与宇宙的亲和关系。”(注:陈泽环、朱林:《天才博士与非洲丛林——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阿尔贝特•施韦泽传》,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6页。)人的生命是依赖于其他生命的,“我是要求生存的生命,我在要求生存的生命之中”(注: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9页。)。“有思想的人体验到必须像敬畏自己的生命意志一样敬畏所有的生命意志。他在自己的生命中体验到其他生命”(注: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9页。)。
对一切生命负责的根本理由是对自己负责,如果没有对所有生命的尊重,人对自己的尊重也是没有保障的。任何生命都有自己的价值和存在的权利,“谁习惯于把随便哪种生命看作没有价值的,他就会陷于认为人的生命也是没有价值的危险之中”(注:陈泽环、朱林:《天才博士与非洲丛林——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阿尔贝特•施韦泽传》,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1页。)。对非人的生命的蔑视最终会导致对人自身的蔑视,世界大战的接连出现就是明证。他指出:“我们必须回答的第一个问题是:‘宗教在我们这一世纪的精神生活中是否还有力量?我以它的名义和我的名义答道:不!’”(注:陈泽环、朱林:《天才博士与非洲丛林——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阿尔贝特•施韦泽传》,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5~156页。)“宗教不再有力量了。其证据在于:战争!”(注:陈泽环、朱林:《天才博士与非洲丛林——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阿尔贝特•施韦泽传》,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6页。)“人们控制了自然力,并由此成为超人,但同时作为人却陷于深深的不幸之中。因为他不把自然力用于人类的福利,而是用于毁灭人类。”(注:陈泽环、朱林:《天才博士与非洲丛林——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阿尔贝特•施韦泽传》,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6页。)“我们现在能看到思想贫乏,它低估生命。对于可以用理性力量加以解决的争端,我们却诉诸战争。然而,谁也不会是胜利者。战争毁灭了成百万人,还给成百万无辜的动物带来了痛苦和死亡。为什么?我们还没拥有敬畏什么的最高的理性主义。正因为我们还没有拥有这种伦理,各民族就相互残杀,并使大家陷于恐怖和畏惧之中。”(注:陈泽环、朱林:《天才博士与非洲丛林——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阿尔贝特•施韦泽传》,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7页。)他批评近代欧洲的世界观的根本错误是“肯定世界、人生和伦理,但并未真正证实它们及其内在联系”(注:陈泽环、朱林:《天才博士与非洲丛林——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阿尔贝特•施韦泽传》,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1页。),因此使这个世界成为生命意志自我*的残酷战场,“生存必须以其他生命为代价,即这生命只有通过毁灭其他生命才能持续下来。”(注:陈泽环、朱林:《天才博士与非洲丛林——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阿尔贝特•施韦泽传》,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5页。)
值得注意的是,佛教“不杀生”戒的最终根据也是世界的普遍联系,佛教称其为“缘起性”。作为佛教世界观的基石,“缘起论”主张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因缘和合的产物,都具有条件性,都不是绝对和永恒的存在。人的存在也是如此,他有赖于种种因缘,因此对其他生命和大自然的尊重,就是对人类自身的尊重。佛教主张“众生平等”,反对“人类中心”,否定对自己的执著,强调在万法的关系中把握人自身。
尊重一切生命是佛教徒的戒律要求,也是施韦泽的美好理念,但怎样才能将其转化为人的自觉行动呢?施韦泽的方法是人的良知的期待,佛教则创造出生命轮回学说予人以警策和威慑。佛教认为,人和畜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人如果行善止恶,来世就可以继续做人,甚至超越轮回,脱离苦海,涅盘成佛;人如果作恶,来世则可能成为畜生。因此当你残害其他生命的时候,你就为来世被残害播下了种子;当你对着猪肉大块朵颐的时候,你吃的可能是前世你父母的肉。这一对来世的设定和因果报应的描述,对于信徒的日常行为有极大的约束力,是佛教落实“不杀生”的生命观的重要理由。
生命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处于相互联系之中,这就是施韦泽“敬畏生命”与佛教“不杀生”的理论基础。
四、生命的价值序列
敬畏一切生命是美好的理念,但人的存在是现实的,人不可能对一切生命都同等对待,为了人的生存,人常常要消灭一些生命。是否应区分生命的价值序列呢?
施韦泽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认为,“敬畏生命的伦理否认高级和低级的、富有价值和缺少价值的生命之间的区分”(注: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31页。)。在生活中,人们会不由自主地依据与人的关系确定不同生命的价值,这种区分尺度完全是主观的。依据这一思路,我们必然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存在着没有价值的生命,压迫他、以至完全毁灭他是允许的。在一定的条件下,一个昆虫和一个原始部落可能都被看作是没有价值的生命。但真正伦理的人知道,任何生命都是神圣的,即使那些从人的立场来看低于他的生命。
施韦泽同时看到,人们经常遇到为拯救某一生命而必须牺牲其他生命的两难境遇。“由于受制于神秘的残酷的命运,我们大家都处于这样的境地:为了保持我们自己的生命,必须以牺牲其他生命为代价,即由于伤害、毁灭生命而不断犯下罪过。”(注: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9~10页。)如何指导这类行为呢?他说:必须意识到对牺牲于己手的生命负有责任。他举例说:“过去无法治愈的令人痛苦的昏睡病,现在已有了能挽救其患者生命的药品。但是,每当我用显微镜观察昏睡病的病原体时,我始终在想,为了挽救其他生命,我只得消灭这种生命。”(注: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32页。)
这种“自责”对于“敬畏一切生命”的原则是一种妥协。施韦泽由此认识到,不杀生不是目的本身,它必须从属于更高的目标,这就是“人道”、“爱”和“同情”。敬畏生命本身就包含这些德行:“爱、奉献、同情、同乐和共同追求。”(注: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9页。)对生命尊重的根本目的,是培养人的道德本性,这才是人类完善的出发点。“基于伦理本性,我们始终试图尽可能地摆脱这种必然性。我们渴望能坚持人道并从这种痛苦中解脱出来”(注: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0页。)。人的目标应当是追求价值的完美。在非洲,面对铺地而来的蚂蚁、狂犬、蚊子,人出于正当防卫必须消灭一些生命,但人必须意识到,尽管蚂蚁有罪,但他仍然对其负有责任,这对人的未来,对他的道德标准决不是无足轻重的。否则,人一旦认为自己有权利*和毁灭别的生命,他总有一天会走到毁灭与自己类似的生命或自我毁灭的地步。
在2000余年的历史中,佛教同样面临着对“不杀生”戒的权变问题。佛教同样认为,不杀生并不是目的,而是培养慈悲意识的手段,这从佛教对素食理由的阐述中可以证明。《大乘入楞伽经》卷6指出:“凡杀生者多为人食,人若不食,亦无杀事,是故食肉与杀同罪。”(注:《大正藏》第16卷,第624页。)《梵网经》说:“断大慈悲佛性种子,一切众生见而舍去,是故一切菩萨不得食一切众生肉。”(注:《大正藏》第24卷,第1004页。)素食的理由是不杀生,最终是培养慈悲佛性种子。施韦泽也认识到了佛教不杀生拥有更高的目的,但他的分析是不准确的。他认为“印度思想对动物的同情是不完整的。它只要求人不杀生和不伤生,却不要求人用行动去帮助生命。”(注: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3页。)不杀生戒律并非出自对动物的同情,而是产生于“不行动”的普遍原则,“印度否定世界和人生的世界观建立了这一原则,教士们则试图在否定世界中实现它”(注: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3页。)。同许多欧洲人一样,施韦泽理解佛教的基本品格是“否定世界和人生”,是“不行动”,这是误读。佛教强调“中道”,简单地用“否定”和“不”概括是不恰当的,特别是大乘佛教,以普度众生为己任,更是明确提出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主张发慈悲心,立大誓愿,在对现实世界的改造中,勇猛精进,实现众生的解脱。“不杀生”戒的深层依据是慈悲心的培养,而不是被动的“不行动”原则。
生物的多样性和环境的和谐是人类存在的条件。在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和地球环境恶化的背景下,施韦泽从生命的相互联系中,看到人不能再妄自尊大,提出了敬畏一切生命的理念,契合了时机,这是他获得崇高声誉的社会背景。施韦泽所面临的问题在今天不仅没有消失,相反在某些方面还在不断加深着,因此以施韦泽“敬畏生命”理念为核心的生命伦理学在当今仍然不断发展,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通过与佛教观念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敬畏生命”是具有普遍性的价值理念,在一定层面上反映了人性的本质。透过佛教“不杀生”戒与“敬畏生命”的相近理路,我们也应体会佛教乃至东方文化的当代价值。
正如施韦泽所言,“把爱的原则扩展到动物,这对伦理学是一种*”(注: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6页。)。这是“一次新的、比我们走出中世纪更加伟大的文艺复兴”(注: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0页。),它将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与世界和平提供新的思想基础。施韦泽对中国古代伦理给予极高评价,并强调它与西方伦理学相互促进的可能与必要。他说:“中国和印度的伦理学原则上确定了人对动物的义务和责任。……我们也确信,我们现在在言论和行动中为实现人对动物责任所做的一切,也有其重要性。”(注: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5页。)遗憾的是,近几十年来,中国伦理学对施韦泽的学说及影响缺少了解,更谈不上回应,这一缺陷应当改变。
说清楚是要什么,才知道怎么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7:47
http://ishare.iask.sina.com.cn/f/22223812.html
自己打开下载就可以了~ 记得给分。谢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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