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可不可以不送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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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22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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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8 21:56
在生活中,当事人经过*判决离婚后,现在要再婚,但是又担心再婚登记的时候,让对方知道自己以前离婚的具体情况,所以不想把离婚判决书拿出来,这是不允许的。建议其在办理再婚登记前与再婚对方好好沟通,主动告知具体的情况,获取对方的理解,然后再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通过诉讼离婚的,再婚必须要带上离婚判决书。因为我国法律已经作出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需要提交本人有无配偶的签字声明,并且婚姻登记机关需要询问结婚当事人,是属于再婚还是属于初婚,再婚的,还需要提交离婚证明,比如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
因此,当事人想要办理再婚登记的,需要带上离婚判决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