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20 15:2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12:44
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小区物业直接一纸通知说“从某年某月起物业费上涨多少之类的”。有的也会先与业主委员会协商,达成上调物业管理费的一致意见。那么,物业企业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吗?
其实,业主才是真正有权决定是否上调物业费的人。根据《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属于“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对该类事项的变更决定,应由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说,物业公司未经“双过半”的业主同意而擅自提高物业管理费的,你有权拒绝缴纳相应提价部分!
案号(2011)穗中法民五终字第3025号判决书中*认为:依《物权法》第76条第1款、第2款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显属“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对该类事项决定,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物业公司现有证据显然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上述要求,其仅凭与开发公司重签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将物业费标准由原来的每平方米每月2.8元提高到6元,依据不足。判决物业公司返还詹某多收取的物业费290元。
绝大多数人已按提价支付?可确认提价得到大部分业主的认可!
有的业主认为提价合理,或不在乎这一点小钱,按照提价后的标准缴纳了物业管理费,如果有“双过半”的业主已经按提价支付的话,一般也可确认提价得到了大部分的业主的认可。
因此,若物业企业准备要提高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作为小区的业主可以先相互沟通一下。
案号(2013)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1587号判决书中*认为,对2012年起物业管理费单价提高0.20元等事宜,伊东苑业委会并未采用召开业主大会集体讨论的形式决定,程序上确实存在一定瑕疵。但鉴于提价后伊东苑小区绝大多数居民已按提价后的金额支付了物业管理费的实际情况,原审*确认此次提价已得到大部分居民的实际认可,尚属适当。
上调物业费的合法流程
《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应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由于物业费上涨需经“双过半”的业主同意,所以一般可以由业委会牵头,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集体讨论,共同表决。
当然,有的小区难以召集这么多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也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征求大家的意见。
因上调物业费而引起纠纷的解决办法
(1)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
(2)若协商无果,可“拨打12345热线,可对物业企业擅自上调物业管理费等问题进行实名投诉;
(3)可向住建、物价等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调查;
(4)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对于物业公司擅自上涨物业费而引起纠纷的,可以向*起诉解决。
对于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物业费上调的决定,业主认为该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予以撤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12:45
没有,物业费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共同协商定价。物业公司本质上是业主共同出钱找来的管家,是为业主服务的,物业费相当于给他们的工资,所以这个工资定多少不能他一家说了算。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12:45
取消物业!普通住宅小区看门的业主自行雇佣几个大爷看门修理绿地扫扫院子就可以了,因为物业公司的所谓保安园丁就是老头们!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12:46
是没有的。小区物业费的定价应该由物业向物价部门申报,物价部门核定,该物业管理服务是否能与物业费相匹配。最终予以通过。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12:47
没有权力。因为小区的物业价都是有专门的管理部门来统一制订的,物业只是负责传达消息和收取费用,并没有定价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