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已结案,为什么一直不给钱呢,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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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20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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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14:50
结论:
可以由采取其它执行措施
分析:
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由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高消费等。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暂时中止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107条
:“人民*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也就是说:如果执行中没有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况,*应当在6个月内执行终结;但有本院院长批准的,还可以延长。
2、执行局迟迟不执行解决办法:
(1)多和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院长批准了延长执行,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和执行员协商解决(现在执行很难,执行员的压力也很大,尽量沟通吧)。
(2)你己也尽量查找并向执行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争取早日拿到执行款。
(3)如果*无故拖延执行,你可以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2的规定,向上级*反映:“上级*发现下级*的执行案件(包括受委托执行的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执行结案的,应当作出裁定、决定、通知而不制作的,或应当依法实施具体执行行为而不实施的,应当督促下级*限期执行,及时作出有关裁定等法律文书,或采取相应措施。对下级*长期未能执结的案件,确有必要的,上级*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与下级*共同执行,也可以指定本辖区其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