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20 01:0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8 08:36
2016年10月底前出台具体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6月14日),衢州市法制办正式出台了《衢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该实施意见,全市将取消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总的来说,居民落户,迁移等*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具体情况一起来看下。
根据实施意见,衢州将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停止办理户口“农转非”、“非转农”,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
今后,凡在衢州市县(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包括无生活来源的未婚子女)、父母,均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今后,本省籍公民凭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可在衢州范围内城镇地区自由迁移户口。本市户籍学生考入省内大中专院校,除本人申请外,不办理户口迁移,毕业后户口按规定直接迁往就业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
值得注意的是,该实施意见中指出,今后,衢州将把计划生育等*与户口登记脱钩,并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问题。根据要求,衢州各县(市、区)将按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各地实际,于2016年10月底前出台具体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