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迁入北京后档案怎么办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21 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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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4 20:47
户口迁入北京后档案可以迁入落户区域的人才交流中心。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外地配偶转北京户口新*如下:
1、申请的条件如果是在城六区,结婚时间必须满8年,如果是在郊区,结婚必须要满3年;
2、同时申请人在外省也必须是农业户口或者是非农无业人员,对于被投靠人也必须要拥有合法的居住场所,同时是北京市的农业户口;
3、通过配偶户口进京,在众多的北京落户*中,只要是条件符合,落户的成功率都是很高的;
4、目前外地配偶投靠北京农户仅仅只需要三年时间就可以落户。希望以上信息对回答您的问题有帮助。
综上所述,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24 20:48
外地户口迁入北京后,档案的办理流程如下:
1. 把档案从原单位转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1层)。
2. 提交身份证和*批文,现场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填写商调函。
3. 将商调函邮寄给原单位负责档案管理的同事,等待一个月后,再次去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确认档案已经到达,然后现场签订档案保管协议即可。
另外,如果是通过北京单位到市人才档案管理中心委托存档,则由委托存档单位人事负责人持《委托存档凭证》及拟调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原档案存放单位,非北京户籍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由本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到市人才档案管理中心开具调函,领取相关表格、合同,进行档案转移。
以上流程供您参考,实际流程可能有所不同,详情请咨询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