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骚扰电话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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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21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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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23 07:22
一、打*扰电话是否构成犯罪
打*扰电话,达到以下法律所规定的程度的,涉嫌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国还没有明确的制止电话、短信*扰的法律法规,但是,被*扰者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的相关法律追究*扰者的民事责任。首先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电话*扰对他人的人格权造成了侵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二、什么是犯罪构成 所谓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它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任何一个犯罪构成都包括许多要件,有的属于犯罪客观方面,有的属于犯罪主观方面,它们有机统一形成某种罪的犯罪构成。
2、犯罪构成要件具有法定性行为成立犯罪所需的构成要件,必须由我国刑法加以规定,只有经过法律选择的案件事实特征才能成为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具有重要作用,为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提供了明确而具体的法律标准。同时犯罪构成对量刑的意义也十分重要。定罪是量刑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定性准确,才能量刑适当。
三、犯罪构成的四大要件 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3、主观要件,体现的是行为人在怎样的心理状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刑法对犯罪构成的心理状态有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4、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的行为,等等。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打*扰电话是否构成犯罪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规定,打*扰电话,涉嫌违法但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