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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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5:20
需要手续如下:
(一)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其监护人自行联系就读学校,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在学期结束后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转学手续;
(二)对自行联系学校有困难的,可向当地教办提出申请,由教办安排就读学校。本市往外县市转学的小学、初中学生,由所在学校开具转*系单,待收到接收学校的回执后,开具转学证书;
(三)学生确因其监护人由市人事局、教育局及以上部门出具证明的,当年从市外调入、人才引进、部队转业等特殊合理理由转学的,其转学手续办理可不受时间*;
(四)转入学校应在学生转入后出具转学回执,发送到转出学校,然后由转出学校提供学籍档案;
(五)市属学校、民办学校的转学应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批。
小学生异地转学籍需要手续:
1、家长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填写《转学申请表》,递交转入学校。
2、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 及有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
3、转入学校向家长开据《转学受理回执》 ;
4、转入学校与对方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办理上报并审核;
5、转入学校向学生家长开据《转学办理通知单》,并告知家长与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局联系办理网上审核(同意)及调转学籍档案手续。
6、转入学校持《转学申请表》 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
扩展资料:
成都小学本市户籍地上学的的:
学生转学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依据“小学相对就近,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非毕业年级接收转学生的工作,最迟不得晚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
因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需中途转学,经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方可办理学期中途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公办中小学的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教育局-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5:20
先到你要选择的区教育局登记,和接收学校联系好后,到原学校办学籍证明。如果没有《居住证》,也没有外来务工证,小孩在成都读书需要缴纳借读费。注:按照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毕业年级均不接收转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