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超市,收差钱了,对方要求赔钱,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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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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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22:36
【1】开超市,收差钱了,对方要求赔钱。
【2】对方是指顾客,还是老板?
是少收钱了,还是多收钱了?
【3】如果是收顾客钱多收了,顾客找来,利所当然把多收的钱退给顾客。
超市自愿多给些钱作为补偿,法律不禁止。
如果超市不愿意多赔钱,也没有写上对顾客额外承诺,可以不多给钱。
和风细雨地给顾客道歉是必须的。顾客就是再有恶语,超市工作人员不要反击。
超市遵循和气生财准则。
如果对方有武力行为,可以报警。
【4】如果是营业员少收钱了,是营业员自身的原因造成的,
营业员应该赔钱。
金额较大的,每个月扣工资,不超过工资20%,
营业员每月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