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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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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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3:19
中国*党和民主党派的合作其实在建国以前就存在,最典型的就是1946年政协会议上。当时中国*党为了确保民盟的名额,不惜减少了自己的名额。那次会议上,*和民主党派通力合作,通过了有利于和平的议案。
不过在当时,民主党派和*在指导思想和对国家未来的设计上存在明显分歧。民主党派代表着民族资产阶级,基本上奉行西方式的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希望在中国建立一个西方式的资本主义国家,这在当时也称为“第三条道路”。然而随着*反动*统治的不断强化,尤其是民盟被*宣布为非法,民主党派开始意识到“第三条道路”是行不通的,只有与中国*党合作才能建立民主富强的新中国。于是,在解放战争后期,各民主党派纷纷宣布接受中国*党的领导,并且参加了1949年9月在北京(当时称北平)的新政协会议。这被认为是中国*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协商制度确立的一个标志。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相继将“承认和接受中国*党的领导”写入党纲。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党提出了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后,民主党派成为各自代表一部分劳动者的政党。改革开放后,中国*党将与民主党派的方针进一步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3:20
1949年9月,中国人民*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人民政协这一实现多党合作和*协商的重要机构的建立,也标志着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