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23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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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02:09
可以。 犯罪嫌疑人 或被告人在被判处 管制 、 拘役 或 有期徒刑 的时候,之前 羁押 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 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根据《 刑法 》第41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