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23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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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0:46
营改增后,建筑服务类开具的 工程款 *和税率分以下两种: 一般纳税人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法和 小规模纳税人 的, *税率 3%,开具 * 普通*; 一般纳税人企业选择一般计税法的,*税率11%,开具*专用*。 《营业税改正*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 土地使用权 ,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印花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