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儿童教育理念发展的过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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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3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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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3 12:55
中世纪的儿童观:儿童儿童生而有罪
到了中世纪(5—15)世纪,即欧洲封建社会的年代。在这段时期教会变成了维护封建制度的强大精神支柱,僧侣阶级也获得了最高贵的地位。这种*经济状况必然决定着当时的社会意识形态。教会认为人生而有罪,自然而然便认为儿童也是具有原罪的。但即使在中世纪这种认为儿童天生有罪、要用鞭笞来教训等观念盛行的背景中,仍然有些学者倡导爱儿童,给儿童自由。
文艺复兴时期的儿童观:从新人类观推导出的新儿童观
文艺复兴运动的爆发使得新的人生观沉重地打击了中世纪*教会所谓的“原罪说”儿童观,并为近代儿童观的诞生铺平了道路。直到16世纪,文艺复兴的余光照进了儿童观领域,才使得通体散发着人文精神的全新儿童观来临。伟大的教育思想家伊拉斯谟认为要研究孩子的自然能力和才智,不要想象他们的兴趣与*的一样,不要指望他们有像小大人一样的举止。他明确指出,对待儿童,“首先是爱。然后渐渐随之以某种自然和温柔的尊严,而不是畏惧,前者比后者更有价值,用恐怖的手段来使儿童弃恶,乃是一种奴性的作法。”因此,自由的教育是符合儿童的。用教育手段把本来是自由的儿童奴隶化,是极其荒谬的。 同时,在这一时期夸美纽斯提出了著名的“种子论”,他认为在人的身上自然地播有知识,道德和虔诚的种子,通过教育便可以把他们发展出来。他还相信一切儿童都可以造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