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10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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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10:53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一般小区内公共卫生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1、居民:5元/户/月(物业管理区域除外)。2、暂住人员:1元/人/月(物业管理区域除外)。3、沿街店铺:0.5元/月/平方米(不足30平方米的按30平方米计,上限不超过100元);4、书报、电话亭:15元/户/月。法律依据:《济源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城市居发(包括家属楼院、暂住人口)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按5元户,月标准征收(不包括居民楼院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费用)。《济源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行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军及驻济办事机构等单位以工作人员人数(包括临时工)为征收单位,按每人每月4元征收标准。学校学生,初中以下教育阶段每人每学期3元高中以上教育阶段每人每学期5元。以上是我的全部回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