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期间社会保险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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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0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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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1 17:21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打官司期间停交的社保主张公司补交。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应该及时给职工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书面证明,同时,应该把职工的档案等相关材料分送社会保险机构和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这样除了可以确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时间还可以确定双方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的具体时间,也可以有效的防止发生劳动纠纷时因审理时间过长而产生大量社保费用由谁承担的新纠纷。
当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消极或不作为时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人事行政部门投诉反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人事行政部门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人事行政部门申请人民*强制执行,并按照未出具证明或者未送达相关资料的人数,以每人五百元(各地罚款数额略有不同,详情可参考各地职工权益保障条例)计算,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