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赠与给我自己的房子会拿去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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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0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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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4:17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要负连带责任,你自己的房子当然也是有可能用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4:17
1、赠与个人的房产,属于个人的财产。
2、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用夫妻个人的财产和共同的财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4:18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该解释明确了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但夫妻共同债务如非特别指明,夫妻双方需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当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仍可要求以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该一方清偿后,可向另一方进行追偿。所以,你的房子还是有可能会被拿去偿还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