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失失业金期间转侈社社保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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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7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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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24 10:13
可以转移,但是一旦转移以后失业金就停止发放了。
可以转移。
根据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参保人只需办妥上面两步手续就可以了,简单地说就是“走时带走,就业续回”,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就连接在一起了。
1、目前,五大基本社会保险险种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符合条件的可以转移接续,工伤保险关系、生育保险关系不能转移接续。
2、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均可转移接续。
3、跨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①打印凭证。申请人持身份证或市民卡到经办部门窗口或自助服务器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申请人持该凭证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②接收信函。我中心接收各地经办机构寄送来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③转出办理。我中心根据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发来的联系函为申请人办理转出手续,打印、邮递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划转个人账户。
告知。转出工作完成后,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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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24 10:14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不能正常转移社保的,而且转移社保肯定影响非常大,会影响领取失业金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4 10:14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需要自己缴纳社保。可以在档案坐落地的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缴纳城镇个人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城镇个人医疗保险,2014年缴费基数为2630元,缴费比例为7.3%,月缴费金额=缴费基数X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4 10:15
领取失业金对退休以后并没有什么影响。
1、领了失业金对退休金是没有影响的,因为退休金高低与缴费基数、缴费年限有关,而失业金的领取主要与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有关,两者之间是没有任何关联的;
2、可以领取失业金,只是因为交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之间相互独立,同时相互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3、不过在领取失业金的期间,因为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就中断了,这样一来就会影响以后退休金的待遇,降低每月退休金的标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4 10:16
你好,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转移社保是没有影响的。只要没有再就业缴纳社保,不影响领取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