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进料加工贸易能做亚太产地证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30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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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1 06:32
可以的
1、完全原产品:在第8栏填写字母“A”。
2、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第8栏的填写方法如下:
(1)符合第三条规定的原产地标准的产品,第8栏填写字母“B”。字母“B”后应填写原产于非成员国或原产地不明的原料、部件或产品的总货值占出口产品离岸价的百分比(例如“B”50%)。
(2)符合第四条规定的原产地标准的产品,第8栏填写字母“C”。字母“C”后应填写原产于成
员国领土内的累计含量的总值与出口产品离岸价的百分比(例如“C”60%)。
希望可以帮到您!
(3)符合第十条特定原产地标准的产品,第8栏填字母“D”。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1 06:33
能呀,你这是区域内成份,完全满足其原产地标准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1 06:33
可以的 只是注意一填表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