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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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6 12:18
需要具体分析,一、首先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身份证、低保证、疾病诊断书等证明材料。二、经由乡镇*审核通过后,再填写困难居民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签章,然后递交给县民政局审批。三、在县民*复审通过后即可完成申请。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二)特困供养人员;(三)县级以上*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二十九条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6 13:36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微笑]亲,1、个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2、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以及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组织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3、经评议后,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4、公示无异议,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镇民政所。5、镇民政所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民政局通知申请人领取救助款;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会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希望能帮助到您[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