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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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3 17:27
计算购买力平价
对支出法GDP确定统一的详细分类
目前,国际比较中采用的分类基本上以SNA为准,仅作局部调整(如将*消费中用于居民健康、教育、文化服务和社会福利的部分转入居民最终消费中)。
将全部最终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居民最终消费支出、社会最终消费支出、固定资产总形成、流动资产增加和净出口五个支出大类,再在每个支出大类中划分小类,共分163个基本分类。其中,居民最终消费支出分128类,社会最终消费支出分3类,总资本形成分31类,国际收支差额l类。
按上述基本分类搜集基础数据
在各基本分类中确定代表商品和服务项目,并调查、搜集代表商品和服务项目全国的平均价格。在确定代表商品和服务项目时,既要遵循商品同一性、可比性和相同代表性的原则,又要考虑各国的消费习惯和结构。
商品的同一性和可比性要求对比国家或地区的商品规格、等级型号、包装、材料、没计及销售条件等应基本相同和可比,商品的代表性原则要求所调查的规格品在对比国家或地区之间应有较高的代表性。
计算各支出类别和总体的各种指数
这里所说的指数与通常意义上的统计指数有所不同,它们不是对同一事物作动态上的比较,而是揭示事物在空间上的差别。
例如,人均GDP指数是指分别按两国名义货币计算的人均GDP比值、国际经济对比中按照所比较对象多少的不同,可以分为“双边对比”和“多边对比”,前者只涉及两个国家,后者涉及多个国家。“双边对比”和“多边对比”指数的计算方法不同,后者更复杂一些。这里重点介绍“双边对比”指数的计算方法。
扩展资料
计算原则
商品购买力平价测算出的结果之所以引起人们的争议,根本原因在于其计算过程所遵循的实物原则。
其一,“一个土豆就是一个土豆”的做法使得不同发展水平、消费水平、消费习惯和消费结构国家间的“一揽子”代表规格品很难满足商品购买力平价的相同代表性原则;
其二,商品购买力平价测算所遵循的实物原则忽略了各国经济结构的差异。由于各国经济结构存在很大差异,用商品购买力平价法作为比较的基础有可能夸大低收入国家的GDP。
主要原因是:首先计算商品购买力平价时所采用的比较基准——各类支出的“国际平均价格”是以各国上报的价格材料和各国的GDP分类支出额为依据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到地,由于发达国家拥有较大的GDP份额,在确定权数时发达国家起着主导作用,因此“国际平均价格”的水平和结构实际上与发达国家的状况更接近,而与发展中国家的价格水平、商品结构相距更远。
其次,商品购买力平价测算遵循实物原则,这一原则忽略了商品在购销环境和服务水平等市场参数上的差异,而事实上即使是同一商品,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其追加的价值是不同的。从总体上讲,低收入国家综合经济质量(含服务水平)远不如发达国家,其代表商品的质量和价格均较低,那么按照实物原则计算的商品购买力平价指数无疑会高估低收入国家货币的实际购买力。
商品在购销环境和服务水平等市场参数上存在很大的差异,事实上即使是同一商品,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其追加的价值是不同的,同一件商品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购买者所获得的满足也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同一件商品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消费者所获得满足是不同的。
因此商品购买力平价计算遵循的所谓“一个土豆就是一个土豆”的实物原则,本身就偏离了经济学研究的目的。从以下的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正是由于商品购买力平价的实物原则,从根本上决定了PPP的计算方法无论如何改进也无法取得令世人满意的效果。
效用购买力平价理论的研究舍弃了实物原则,它以人类获得的满足即效用为出发点,遵循效用原则。所谓效用原则是指:虽然世界各国人民有不同的生活习惯(不同的生活习惯导致世界各国有不同的市场结构、消费习惯、消费结构等经济现象的存在),但他们日常生活中所获得满足即在日常生活中所获得的效用是可以比较的。
效用原则在分析的起点已经考虑各国人民的生活习惯问题,使得效用购买力平价的和商品购买力平价相比在计算过程中摆脱了很多不可比的因素。
另外效用购买力平价和商品购买力平价相比不再考虑代表规格品的相同代表性问题,效用购买力平价在计算过程中其比较的媒介已经不再是“一揽子”代表规格品,而是世界各国人民在日常生活中所获得的效用,比较的媒介由“一揽子”转化为“一个”。
使得效用购买力平价可以满足双边比较中的“代表性、国家互换检验和因素反向检验”特征以及多边比较中的“基国不变性、传递性和矩阵一致性”的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购买力平价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购买力平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3 17:28
这个要具体分为绝对购买力和相对购买力两种情况分析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3 17:28
购买力平价分为绝对购买力平价和相对购买力平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