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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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9-13 00:00
1、领取人在失业之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经参加失业保险。
2、领取人在申请领取时,其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已经满1年。
3、领取人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4、领取人失业不是本人自愿中断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19:17
一、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档案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在本街道所,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纳义务满一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到期终止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除名或者开除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二、申领方式:
网上申领:登陆北京人社局公共服务平台“就业超市”
线下申领:
1、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后将失业人员的档案及材料送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人力社保局。
2、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登记完成后,需要马上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并自行选择银行发放。
4、每月向社保所如实报告本人的求职经历、就业状态和培训等情况,履行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
三、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
城镇户口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农村户口
1、累计缴满1年,可以领取1个月失业保险金;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领取是没有次数*的;
四、失业保险金金额: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06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33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60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87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15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706元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