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利包括哪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3:45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8-11 10:51
(1)生命健康权。《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2)姓名权。《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肖像权。《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4)名誉权。《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5)荣誉权。公民的荣誉权是指公民在学习、生产。工作、作战等方面成绩显著而获得的光荣称号。
(6)婚姻自主权。《民法通则》第103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8-11 07:59
公民的人身权利有以下这几种:
1、生命权;
2、身体权;
3、健康权;
4、姓名权;
5、肖像权;
6、名誉权;
7、荣誉权;
8、隐私权;
9、婚姻自主权。
人身权利又称人身非财产权,是指与人身直接相关而没有经济内容的权益。属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人身权利,公民依法享有的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包括生命健康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等。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当人身权受到侵害时,可以请求司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它包括的内容比较广泛。公民的名誉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名誉,俗称名声,是社会对某公民的品德、才能、思想、作风等的综合评价。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也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