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对某公司有一笔债权,但10年没有追偿,现债务人破产,清算组发来债权申报通知书,我公司还能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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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6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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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21:56
不能。目前管理人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的审查,一般是给予登记,但不属于破产债权。
建议你根据远近或是否方便申报确定是否去申报债权,如果很方便申报试试也无所谓。原因很简单,即使管理人认可是破产债权,其他债权人也会提异议,结果不言自明。
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上述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权利,人民*或者清算组也应当对当事人的申报进行登记。
参考资料: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21:57
对方要是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那么就不能实现债权了。
既然清算组发来债权申报通知书,你就申报就行了,给最好,不给也就这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21:57
对债权是否过时效进行审查,如未过,按普通债权在清算财产中分配。
如过时效,填报债权申报寄还清算组(权利不轻易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