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0:0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22:11
1、你2014年7月1日开始涨工资?你有证据证明吗?记住“口说无凭”没有依据。
2、你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报告〔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