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6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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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3:36
周某一日收到*的送达通知书,原因是他前几天与人发生口角,骂了对方,使对方晕倒,现对方起诉周某,周某现在只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再无其他证据给周某看。那么,如果对方起诉又提交了证据,周某是否只会收到起诉书副本,对于证据如何才能看到,请律师可以看到吗?若申请证人出庭,需要在什么时间以何种形式提出?
依法分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在接受原告的起诉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这里发送给被告的只是起诉状副本,不包括案件的证据性材料,如果周某希望看到对方提交给*的证据,他或者他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当然可以是律师)可以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50、61条的规定,进行查阅或复制证据性材料的工作。
周某如果想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他可以根据《证据规定》第54条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申请,在人民*许可后,证人就可以在开庭审理时出庭作证了。
本案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如下,《民事诉讼法》第113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第50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第61条:“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规定。”
《证据规定》第54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许可。人民*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技巧提示
证人出庭费用由谁承担?
根据《证据规定》第54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并经*许可。*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承担。”
——引自延边人民出版社《法律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