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8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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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9:15
不可以自己缴纳。根据我国 公积金 中心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 住房公积金 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如下材料的: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 身份证 复印件。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 住房公积金 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 退休 的; 3、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 住房贷款 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 北京 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 商品房 ,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的; 10、在职期间判处 死刑 、判处无期徒刑或 有期徒刑 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 退休年龄 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 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