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8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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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20:37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1、协议离婚,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上明确财产归属,离婚证及复印件,房产证及复印件。
2、诉讼离婚:生效的*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载明房产归属一方的条款,*协助执行通知书,身份证及房产证。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