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为领导指责过当以及威胁做出急辞这属于强迫离职吗?回答好的50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7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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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7 18:52
威胁哪方面要取得证据。*辞职的形式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7 18:52
如果自己辞职,不算*辞职,是没有赔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