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的增值税税额为什么写在借方或贷方?有什么关系?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8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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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14:44
*包括以下几个项目:进项税、进项税转出、销项税、未交税及减免税。
一般来说,收到货品、取得供应商*时,计入进项,为借方发生,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销售商品,开出*时,计入销项,为贷方发生,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公司内部领用并使用库存时,需要转出进项税额,为贷方发生,
第一次购置税控设备及每年的税控维护费均可以计入减免税额,为借方发生,
上述四项相互抵扣后的余额结转至“未交*”,如果在借方,则代表有留抵税金,可以抵扣应交*;如果在贷方,则说明需要缴税,即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未交*
贷:银行存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14:44
您好,会计学堂邹老师为您解答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在贷方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在借方核算
差额就是需要交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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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14:45
实际 缴纳的*,计入应交*科目的借方。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交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借方登记实际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一般纳税企业的核算为了核算企业应交*的发生、抵扣、缴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明细科目,并在“应交*”明细帐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追问那购买产生的税进哪方,销售的税进哪方
追答谁卖货谁开票,卖货的给税务局,卖货的交销项税(由买方负担),*上机打*都是税额和价款分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