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8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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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14:25
中国*100年以后再说吧,不过中国的台湾省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基本算是完成法制化进程了,至少在顺利接近完成阶段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14:25
*不换,永远无法实现,不把人制问题解决,何谈法制?追问人制问题是什么?*制度嘛?追答现在办事兴送礼,不然的话明明有些应该给你办的就是不给你办或者给你拖着,这就是人制,在法律上来说,英美法系和*法系的区别和陪审团的职责决定了他们是法制国家,而我们是“人制”国家,我们大家都知道,审理一个案子,参与者越多、参与者的身份越广泛,审理的结果越合理,也越趋近于法律和道德的平衡,在英美法系中,陪审团由12个人组成,各自就案件阐述自己的意见,在最后判决上是陪审团说了算,比较符合“民主”原则,而*法系中,没有陪审团,最终结果由法官说了算,陪审员基本是个摆设,法条也容易被人为扭曲,如此*下,假错冤案自然层出不穷,虽然个别案例可以在网民的监督下得到更加公正的判决,但不可能每个案例都有公民监督,“陪审团”基本上就相当于起监督作用的公民。而且,相比起来,*法系中的法官和英美法系中的陪审团,哪个更容易被收买呢?收买一个人和收买12个人的代价会一样吗?而且,这12个人的身份遴选也是有着严格规定的,不一定每个人都会接受贿赂。。。说到底,这是“民主”与“*”的较量,我把它理解为“法制”与“人制”的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