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7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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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21:39
建设单位不可以指定分包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分包工程需经建设单位认可后才能进行,但建设单位不能直接指定分包人。对于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也有权拒绝或采用。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六条 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七条 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或者中标人提出分包要求时予以拒绝。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时,可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