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22:2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4:18
摘要综合您陈述的内容,现在综合向您提供一些建议:首先关于程序,由于目前尚在拘留期间,可以(通过县派出所)向县*提交书面申请暂缓执行的申请书,阐明不予执行的理由:如认为存在所定“抢窃”内容认定事实错误,并不属于所述的抢窃事件等;如果*不同意,可以在释放后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其次,关于实体内容,建议可以尝试查找事件发生路段的监控视频等,以及有无路人,商家等证人看到现场情况等来证明所述的捡鹅事实,以上内容建议委托公证人员或者律师申请调查取证等,自己寻找证据可能程序上会有瑕疵。最后,关于本次事件涉及行政处罚,是行政责任,不属于刑事犯盗窃罪的标准。关于派出所涉及的法律条文可能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可以针对本条规定具体阐述您的理由。回复不及时,请见谅。如您有担心隐私泄露的问题,可以添加152-2023-1026进一步了解。以上供参考。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5-25请问现在已经拘留了,我还可以起诉吗请问您是刚才那位咨询过的吗?已经拘留是说人已经拘留完毕,还是刚进拘留所?刚刚进拘留所请问一下因为丢鹅的主人在我们地方上是监督大队的专门管派出所的,他以执权让派出所这样定案,盗窃罪建议赶紧书面申请暂缓执行,争取人先出来,如果不批准的话,建议出来后申请复议或诉讼关于这个处罚是否合法合规,因为没看到定案的具体材料,也不好判断而且鹅是在大马路上红绿灯下捡到的,但是带回家了,杀掉了而且别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一个,我们也理赔了400元鹅钱了,派出所说的本来要拘留十五天的,因为写了书面赔理道歉信才10天,是两个20几岁的小伙子,还没有结婚,这么执行是不是太过了,派出所说两个人属于抢窃能把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来看看吗综合您陈述的内容,现在综合向您提供一些建议:首先关于程序,由于目前尚在拘留期间,可以(通过县派出所)向县*提交书面申请暂缓执行的申请书,阐明不予执行的理由:如认为存在所定“抢窃”内容认定事实错误,并不属于所述的抢窃事件等;如果*不同意,可以在释放后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其次,关于实体内容,建议可以尝试查找事件发生路段的监控视频等,以及有无路人,商家等证人看到现场情况等来证明所述的捡鹅事实,以上内容建议委托公证人员或者律师申请调查取证等,自己寻找证据可能程序上会有瑕疵。最后,关于本次事件涉及行政处罚,是行政责任,不属于刑事犯盗窃罪的标准。关于派出所涉及的法律条文可能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可以针对本条规定具体阐述您的理由。回复不及时,请见谅。如您有担心隐私泄露的问题,可以添加152-2023-1026进一步了解。以上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