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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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3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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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22:46
“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0年5月《民法典》增设的30天离婚冷静期在十三届全国*会议上表决通过,此新规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新的*一出台,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众多网友的热议,大家主要争议的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离婚需要冷静期吗?30天的冷静时间是否有必要?
俗话说得好:“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两夫妻真要走到离婚的那步很少会一时冲动,致使他们不愿再一起生活无论是因为性格不合,亦或是家庭关系无法再和谐相处,或是某一方做出违背并伤害夫妻情感的恶劣事件,作为夫妻二人的亲戚朋友多少会给予劝慰与和解的机会,毕竟婚姻不易,每个人都希望能与曾经相爱的人厮守终生。
但是如果夫妻二人仍旧无法调和,没有办法忍受一起生活,在一起只会加重彼此的怨恨以及家庭矛盾的升级,为何不放过彼此呢?如果他们有孩子,那他们肯定也会为了孩子考虑再三,但是为了婚姻幸福与和谐的家庭关系,非要为了孩子而将没有情感的夫妻*在一起也是没啥意义。
如果夫妻二人没有孩子,他们的顾虑肯定大大降低,但是婚姻毕竟不是小孩子过家家,不会因为一时冲动就跑去离婚,毕竟离婚后带给双方特别是对女性来说,会增加不少的社会和精神压力,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走到离婚那一步。所以都已经谈到离婚了,还需要冷静期这个“治标不治本”的方式吗?这样的时间设置真的有必要吗?
2、既然离婚需要冷静期,为何结婚没有冷静期?
相信很多人都会想,既然离婚有冷静期,为何结婚的时候没有冷静期?因为一时冲动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或是因为家人朋友的催婚,头脑一热就随便找个人嫁了,没有好好思考自己为何要结婚,婚姻对于自己的意义是什么,什么都没有想清楚,就这样贸贸然地走入自以为美好的婚姻殿堂。
恋爱的时候充斥着风花雪月,但婚姻有的只是柴米油盐。一见钟情虽然美好充满梦幻色彩,可是没有认清现实,特别是还不够了解另一半的时候,没有给足冷静期,带着各种美好的想象与人结婚,可婚后才发现生活中的各种琐事与一地鸡毛给自己泼了一大盆冷水,若无法接受婚前婚后带给自己巨大落差感的时候,该如何面对婚姻,如何去接受痛苦的后半生?
如果结婚前能冷静的想清楚,眼前这个人是否值得自己托付终生,也可以多听取下长辈和身边朋友的意见,或是给彼此多一些思考的时间与考验的机会。
比如双方一起旅行,看是否能忍受对方的生活习性,特别是很小的生活习惯,甚至要发觉对方的缺点与不足,看自己是否能忍受另一面的TA, 也许在恋爱的时候彼此会给对方留下好的印象,但进入婚姻很多缺点与惰性会一览无遗,而且很多时候离婚的“导火索”只是一些“芝麻绿豆”般的小事。
但正是因为不够了解彼此,闪婚之后更容易闪离,因为冲动而结婚不会导致离婚率更高吗?如果只是设置离婚冷静期,对结婚冷静期无动于衷,岂不是本末倒置?
3、想持续婚姻,结婚冷静期比离婚冷静期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