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给女主播刷礼物,妻子有权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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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1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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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17:35
随着直播平台与短视频等自媒体平台的兴起,也随之也捧红了众多网红,其中才艺美女主播的开播也吸引着众多男士粉丝的观看。在主播直播过程中,粉丝为表达对主播的喜爱,会给主播刷礼物来引起主播的注意。那么男士如果是有妇之夫,其妻子是否可以将丈夫给主播刷的礼物要回来呢?
这个问题的回答,众说纷纭。
有人可能会认为可以,因为丈夫给女主播打赏的行为是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属于无效行为。
但也有人持相反的观点,认为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丈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打赏属于赠与行为,赠与已经完成无法再要求返还。
那么您是怎么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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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北京一男子李某生活压力较大,与妻子关系不融洽,总得不到妻子的理解。2021年7月李某在直播平台结识一名女主播优优,并与优优关系暧昧但并未有任何不正当关系,在优优开播期间,李某通过微信等支付方式在直播平台购买礼物,对其打赏。
数月后,李某妻子发现了丈夫的打赏行为,认为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在直播间打赏女主播的行为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且也不是满足家庭生活支出的需要,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中自己的财产权益,故向*起诉要求优优和直播平台返还80000元。
最终*驳回了妻子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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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敬律师提示
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这里的日常生活需要,应当包括夫或妻一方个人的日常生活需要。夫妻一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有完全的认知能力。
是否能要求返还要看是赠与方与受赠方是否存在不正当关系,如丈夫在与主播之间不存在不正常男女关系的情况下,另一方无权要求主播或者直播平台返还;反之,如果夫妻一方的打赏行为存在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则打赏行为可能无效,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的任意撤销及*】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情形及撤销权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