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1 17:3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0:16
向量减法法则是三角形法则,同样将两向量的始点放在一起,将两个终点连接,就是差,差向量方向指向被减向量。
如果a、b是互为相反的向量,那么a=-b,b=-a,a+b=0. 0的反向量为0,OA-OB=BA,即“共同起点,指向被减”。
a=(x1,y1),b=(x2,y2),则a-b=(x1-x2,y1-y2)。
如图:c=a-b以b的结束为起点,a的结束为终点。
加减变换律:a+(-b)=a-b
扩展资料:
1、在平面坐标系中的向量减法运算:
向量a=(x1,y1),向量(x2,y2),向量c=向量a-向量b,c=(x1-x2,y1-y2)。
2、在空间坐标系中的向量减法运算:
向量a=(x1,y1,z1),向量(x2,y2,z2),向量c=向量a-向量b,c=(x1-x2,y1-y2,z1-z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