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结婚证欠债是否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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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5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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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8:10
未领结婚证债务不需要共同承担。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前的一方所欠债务,应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但若一方能提供证据证明为共同债务的,则按照共同债务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