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在服刑期又犯罪的怎么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25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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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17:10
有期徒刑在服刑期又犯罪的属于数罪并罚,见刑法七十一条:
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这种数罪并罚计算方法为“先减后并”,比方原判五年,服刑三年后又犯罪,新罪名应判十年,则量刑范围为5-3=2,2+10=12,在10(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至12年(总和刑期以下)间量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17:11
服刑期间有犯罪从重处罚,并且会在前一个有期徒刑没有执行的刑期和新犯罪判处的刑期中比较高的一个刑期数和两个刑期的和之间判决具体执行的刑期。有期徒刑最长不超过20年。但是如果新犯的罪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则执行无期徒刑或死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17:11
在服刑期间犯罪,先减后加,先减去已服刑期,再加上又判决的刑期,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17:12
1.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2.
从你的描述来看,你说的情况是属于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