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1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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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20:29
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一氧化碳、醇类、醛类、醚类等)属于不完全燃烧产物。
燃烧产物分为完全燃烧产物和不完全燃烧产物两类。
可燃物质在燃烧过程中,如果生成的产物不能再燃烧,则称为完全燃烧,其产物为完全燃烧产物,例如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
可燃物质在燃烧过程中,如果生成的产物还能继续燃烧,则称为不完全燃烧,其产物为不完全燃烧产物,例如一氧化碳、醇类、醛类、醚类等。
燃烧的分类
1、着火
可燃物在与空气共存的条件下,当达到某一温度时,与引火源接触即能引起燃烧,并在引火源离开后仍能继续燃烧,这种持续燃烧的现象叫着火。着火就是燃烧的开始,并且以出现火焰为特征。着火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燃烧现象。可燃物的着火方式一般分为两类:
2、点燃(或称强迫着火)
可燃混合气体因受外加点火源加热,引发局部火焰,并相继发生火焰传播至整个可燃混合物的现象称点燃或称强迫着火。点火热源通常可以是电热线圈、电火花、炽热体和点火火焰等。
3、自燃
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火源的作用时,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燃烧,称为自燃。自燃点是指可燃物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
4、爆炸
爆炸是指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释放出巨大的能量,或是气体、蒸气在瞬间发生剧烈膨胀等现象。爆炸最重要的一个特质是爆炸点周围发生剧烈的压力突变,这种压力突变就是爆炸产生破坏作用的原因。
拓展资料
燃烧是一种复杂的物理、化学交织变化的过程。按照燃烧形成的条件和发生瞬间的特点,燃烧可以分为着火和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