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造成鼻子骨折就是轻伤吗 ? 没有移位 就是最轻的骨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1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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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5:05
1、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部联合颁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耳廓损伤,轻微伤,g)鼻骨骨折
因此,单纯的鼻骨骨折不构成轻伤,属于轻微伤的范围之内。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微伤,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行政违法责任。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结伙殴打他人、殴打残疾人、孕妇、60周岁以上的人或14周岁以下的人,多次殴打一人或一次殴打多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3、按照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持械随意殴打他人、随意殴打老年人、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流浪人员造成恶劣影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随意殴打他人致受害人自杀或精神失常,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即便伤者的伤情仅为轻微伤,甚至不足轻微伤,但是符合上述情形描述的,一律符合刑法293条“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罪认定标准。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4、经司法机关认定为聚众斗殴的,属于首要或积极参与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属于多次聚众斗殴,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打、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上居中斗殴,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5、违法或犯罪嫌疑人,必须依法承担受害人提出的,因治疗伤情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的民事赔偿责任。
司法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292条、293条
司法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2条、3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5:05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里有:
第二章第十条 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如果符合以上了,很有可能就是轻伤,还是结合鉴定结果看看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5:06
应该不算吧,既然你都知道有明显移位算轻伤,我就不再多说了,不过具体还是要看看专家机构的鉴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5:06
恩 是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