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1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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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三好标兵的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普通本科学生。
扩展资料:
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名额不超过30名;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名额不超过50名;三好学生评选比例可随年级递增,分别为:大二不超过20%、大三不超过22%、大四不超过25%。
参评学生要求学习成绩优秀,思想、品德、学业、科研、工作能力等各方面均表现突出,积极参与班级和寝室建设,按要求修完学年思想*素质课程,无不诚信、不道德行为,无违纪行为。
三好学生由学院组织评选,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网上申报,学院评审公示后报学校批准;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选,学院可在每个年级的三好学生中推荐“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进行网上申报,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差额评选。
学生先进个人评选:
学生先进个人有以下荣誉称号: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学习积极分子、学生工作积极分子、科研积极分子、体育活动积极分子、文艺活动积极分子、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勤工助学活动积极分子、社区活动积极分子、创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党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毕业生。
单项积极分子的评选范围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习积极分子、学生工作积极分子两项评比比例不超过8%;其它每项单项积极分子评选名额不超过300名。
参评学生要求思想积极上进,学习成绩良好,在学习、学生工作、科研、体育活动、文艺活动、社团活动、勤工助学活动、创业活动、社区活动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按要求修完学年思想*素质课程,无不诚信、不道德行为,无违纪行为。
学习积极分子、学生工作积极分子由学院于每年9月组织评选;科研积极分子、文艺活动积极分子、体育活动积极分子、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由校团委组织评选,分别在每年科学文化节、艺术节、运动会期间进行。
勤工助学积极分子、社区活动积极分子由学生工作部(处)于每年6月和12月组织评选;创业积极分子由学生工作部(处)于每年12月组织评选。
优秀党员由校*组织部每两年评选一次,时间为评选年度的7月。具体评选办法按照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由校团委每年4月组织评选。具体评选办法参见校团委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