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1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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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3 23:22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应当遵循先岗后人、人随岗定的原则。
一、保密管理工作的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保密工作的原则;保密工作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保密工作属地管理与系统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保密工作的原则;保密管理与业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二、涉密人员确定的原则
1、以岗定人。
涉密人员确定遵循先岗后人、人随岗定原则。涉密岗位应按照国家秘密事项、涉密数量、涉密程度、岗位性质等确定。只要工作岗位是涉密岗位,无论身份、级别或涉密程度高低,都属于涉密人员。
2、分类确定。
在确定涉密人员时,应以岗位涉及国家秘密的程度进行划分。根据保密法规定,涉密岗位分为核心涉密岗位、重要涉密岗位和一般涉密岗位,因此在相应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
3、精准限定。
按照国家秘密最小化原则,涉密岗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控制在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最低限度,最大程度的控制涉密人员规模,做到涉密人员最小化,严禁超过实际需要随意扩大国家秘密接触人群。
三、涉密人员确定的标准
1、特定岗位。
在涉密特征明显的岗位工作的人员确定为涉密人员。主要有六种:制作、复制、收发、传递、保管、维修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岗位;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有关建设、管理、运维等岗位;
承担涉密科研项目、管理任务的岗位;从事国家秘密产品生产的岗位及相关管理岗位;定密责任人岗位;其他专门处理国家秘密的岗位。
2、量化岗位。
在年产生、处理国家秘密达到一定数量的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确定为涉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