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9-12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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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0 14:21
1、提出公证申请。当事人向公证部门提出申请,进行申请表填写,提供 买卖合同 、 身份证 、产权证以及其它相关证明。 2、进行公证受理。公证部门会对当事人公证申请进行审核,符合公证条件会予以受理。 3、进行公证审查。公证受理时,需要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材料不完善,或者有什么疑问,会通知当事人补充,公证部门还会对双方调查。 4、出具公证书。经过审查满足公证条件,会给到公证书。公证书根据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费用:交房产价值3% 契税 、房产价值0.8%交易手续费、房产价值2%公证费。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二条
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申办涉及继承、财产权益处分、人身关系变更等重要公证事项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其居住地的公证人(机构)公证,或者经司法部指定的机构、人员证明。
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前款规定的重要公证事项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其居住地的公证人(机构)、我驻外使(领)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