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怎样办理出口及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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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5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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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5:25
http://www.fm086.com 2005年12月13日 13:59 一、出口退税登记的办理
(一)*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出口企业应持相关证件于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办理退税登记证(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在发生第一笔委托出口业务之前,持代理出口协议项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临时出口退税登记)。
(二)办理出口退税登记附送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
4、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5、*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或年审审批表;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如代理出口协议等;
7、填报《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流程及时限出口企业应持相关证件于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办理退税登记证(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在发生第一笔委托出口业务之前,持代理出口协议项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临时出口退税登记)。出口企业携带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有关资料到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的综合科办理出口退退税登记并领取《出口退税登记证》。
二、出口退税的申报
(一)、*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文件规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凭有关证件按月报送税务机关退还和免征*和消费税。
(二)办理出口退税申报需要附送的资料
1、外贸(工贸)出口企业的退税申报: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远期收汇证明;
3)出口货物外销*;
4)*专用*(抵扣联);
5)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6)如果是委托代理出口的还应报送《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7)《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税务机关统一要求的格式);
8)《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9)《出口退税货物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
10)税务机关需要报送的其他资料(包括退税申报软盘)。
2、生产企业的退税申报:
1)《*纳税申报表》及其规定的附表;
2)退税部门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3)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4)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远期收汇证明;
5)出口货物外销*;
6)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流程及时限外贸(工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申报每月的20至30日到退税机关申报科办理;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口并按会计制度在财务上做销售,先向主管征税机关的征税部门或岗位办理*纳税和免、抵税申报,并向主管征税机关的退税部门或岗位办理退税申报。退税申报期为每月1至15日(逢节假日顺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5:26
最好咨询当地的税局